重庆瑞泊莱制药有限公司关于环境影响评价情况的公示
来源: | 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22-08-01 | 884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对本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其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40吨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盐酸依匹斯汀等原料药项目

建设单位:重庆瑞泊莱制药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地点:重庆市长寿区晏家化南路5

项目概况:本项目在厂区已有的生产车间内的现有生产线的基础上,提升自动化控制水平,并更换产品种类,主要产品更换为年产40吨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年产2吨盐酸依匹斯汀等原料药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重庆瑞泊莱制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长寿区晏家化南路5

联系人:于工     联系方式:13678412512

三、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重庆芈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冉家坝扬子江商务中心1508

联系人:覃工     联系电话:023-62192016/177 8334 6217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工作程序:

环评单位接受委托项目分析确定评价等级、范围和内容工程概况与工程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影响评价与防治措施编写报告书环评主管部门审批,其中公众参与将贯穿其中。

评价工作内容:

报告书主要编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论、工程概况与工程分析、自然及社会环境概况、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环境风险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分析、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按照环评工作的程序,需征求公众对项目环保问题的意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问题的建议,以及对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度;

2、对项目建设后产生的环境影响的意见;

3、对项目环保措施的要求和意见;

4、对项目建设的总体态度和意见等。

六、公众发表意见的主要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

请您在公告有效期内(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意见或建议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重庆瑞泊莱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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